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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港协作全新模式企业称快

发布时间:2020-02-04 22:04:57 阅读: 来源:油封厂家

“多港分卸”模式已推广到江海粮油等相关大型企业,以及舟山、北仑、日照和连云港4个省内外港口——

多港协作:全新模式企业称快

□樊惠良 朱永平 肖 光 施向军

繁忙的海力码头

张家港口岸仓储群

“为了帮助企业发展,张家港检验检疫局推出‘检港同行’主题活动,帮助我们提升产品质量,特别是‘多港协作’监管模式,使我们企业享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每年仅为我们东海粮油一家企业就挽回损失1000万元。”全球最大的综合粮油食品加工基地之一———中粮东海(张家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付中水由衷地说。今年1~4月,张家港口岸共多港分卸大豆、煤和铁矿等货物242万吨,涉及货值近5亿美元,在其他口岸减载货物130多万吨。

改进模式 强化监管

“我们提前介入,主动与企业沟通,在模式的改进上进行‘一对一’的帮助指导。”

中粮东海(张家港)有限公司每年进口大豆200多万吨,受长江口航道水深的限制,凡吃水超过10.8米的船舶,必需减载掉1~2万吨货物、降低吃水后才能进入长江。减载作业时受客观条件限制,只能采取水尺计重。按照国际惯例,水尺计重的允许误差为5‰,远不如衡器计重的允许误差2‰。水尺计重时短少5‰以内一般不作短重处理,况且保险公司规定进口大豆的免赔率为2.5‰。为加强监管、维护企业利益,张家港检验检疫局多次赴企业和宁波、舟山等相关检验检疫局调研,开展技术交流、业务研讨,最终达成共识,把进口减载大豆计重模式由传统的减载口岸、张家港检验检疫局分别作水尺计重模式,改为减载口岸作监视卸载和封舱,张家港口岸负责全部大豆衡器计重的新模式,两地检验检疫部门既分工又协作。该模式运行4年来,共为企业创造效益4000多万元。

“我们提前介入,主动与企业沟通,在模式的改进上进行‘一对一’的帮扶,指导企业在租赁船舶和改进计量设备等环节上下工夫。”张家港检验检疫局局长韦锋介绍。该局对具备条件提出申请的企业,进行严格的考核验证,合格后才能启用新模式,并在运行中进一步指导企业规范操作流程。对违反操作规程的企业实行叫停机制,并督促其整改;在过程监管中,该局认真查验减载驳船上的检验检疫封识,重点对短重船舶进行跟踪分析,查找短重原因,同时对使用的相关料斗秤进行经常性校秤。此外,该局通过视频监控和数据实时传输等方法,及时发现计量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过程和数据的真实和可追溯。

推广完善 发挥效益

“保证进口船舶到港后能够及时卸货,为企业节省滞港时间,保障企业发展。”

随着张家港开放型经济的发展,大豆等大宗散货进口量与日俱增。为最大程度节省运输成本,不少国内货主趋向于用载重量较大的CAPE船取代原来的载重量相对小的PANAMA船,并通过在国内其他海港减载一部分货物来解决因长江航道水浅母船不能进港的矛盾。张家港口岸每年减载船舶均在110船以上,涉及货物超过500万吨,其中减载货物就超过了250万吨,并且逐年呈现上升趋势。

“我们在成功实践进口大豆检验模式的基础上,结合本口岸进口货物的特点,通过走访企业,广泛听取企业需求。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推出‘一企一策’等服务措施,不失时机地将多港协作模式应用到进口铁矿砂、菜籽、煤等大宗散货的鉴定工作中,通过简化一次计重程序,保证进口船舶到港后能够及时卸货,为企业节省滞港时间,保障企业发展。”张家港检验检疫局副局长樊惠良说。2009年以来,该局共对138船次简化程序,为企业挽回或节省37万美元;改变大豆、菜籽等货物计重模式,为企业增加索赔93万美元。同时,该局通过制定相应的查验措施、规范计重全过程等方法,有效遏制进口大豆短重现象,短重率从2007年的3.1‰降至2009年的1.8‰。

“我们只能估算新模式给公司带来的直接经济效益,但由此带来的船期的节省、物流的加快等巨大的社会效益,我们无法估算。更重要的是,我们从中看到了检验检疫部门‘出入有境、服务无境’的不懈追求。”东海粮油副总经理付中水动情地说。

“‘多港协作’作为一个全新的检验鉴定模式,加快了鉴定数据流转和进口货物通关速度,让企业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利益,逐步得到了广大进口商的广泛认可和高度赞誉。”张家港市副市长张伟如此评价。

链 接>>

今年1至4月各口岸

“多港分卸”减载货物情况

1.舟山港:减载铁矿6船次、22.5万吨、货值3149万美元;减载大豆8船次、7.3万吨、货值4734万美元;减载煤炭1船次、2.6万吨、货值236万美元。

2.北仑港:减载铁矿8船次、20万吨、货值2777万美元。

3.日照港:减载铁矿1船次、8.5万吨、货值1186万美元。

4.连云港港:减载铁矿5船次、23万吨、货值3210万美元;减载煤炭7船次、19万吨、货值1731万美元。

5.黄岛港(山东):减载铁矿1船次、10万吨、货值1375万美元。

6.绿华山港(地处浙江,归上海检验检疫局管辖):减载铁矿1船次、7.2万吨、货值997万美元。

背 景>>

2009年6月5日,在张家港召开了江浙甬分港卸货工作会议,江浙甬三地检验检疫局分管局长共同签署了进口大宗散货分港卸货合作备忘录,推进多港分卸联动合作的长远发展。

国家质检总局在总结江浙甬多港协作做法以及各地检验检疫部门经验的基础上,颁布了,进一步规范口岸多港协作做法,推动多港协作有序开展,提升检验检疫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手 记>>

携手合作 放大效应

多港分卸是张家港口岸近几年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物流形式。由于区域界别的限制,沿海至沿江口岸之间的检验检疫机构联系较少,合作交流不多,联动机制不健全,信息交换不顺畅,比如在第一卸货港或前一卸货港卸货后出现了异常情况,如不及时通报下一港,就可能给下一港的鉴定结果造成一定影响。因此,各临港检验检疫机构之间亟待加强合作与交流,构建多港分卸信息交流平台,制定适应多港分卸的检验检疫操作规范。

为实现分港卸货检验鉴定工作“工作协调有序、信息资源共享、技术优势互补、协同严密把关”的目标,共同营造“互惠、互补、共赢”的合作局面,充分体现检验检疫部门在维护企业利益、推进大通关建设、促进区域联运发展中的职能作用、保障进口大宗散货的正常贸易,张家港检验检疫局加强与上海洋山港、宁波港等港口的对接联动,深度挖掘“多港分卸”鉴定模式的联动优势,共建检验鉴定信息互补、重大问题协调、技术创新交流等常态机制,解决了一个个实际工作中的难题。该局在总结进口大豆多港协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与宁波、舟山等检验检疫局的联动协作机制,放大“多港协作”模式效应,共同提升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有效性。

“‘多港分卸’在操作上还涉及各地海关对所卸货物重量的认定程序。因此,多港分卸’这一新模式,不仅需要检验检疫部门的协调,还需要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共同支持和配合。”张家港检验检疫局局长韦锋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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